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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方反馈来的消息,2017年农历年末,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县区政府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是20多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难得的利好消息,这是中国教育20多年来难得的利好消息!
但是,我们不得不要提到,仍然还有一些县区政府主职官员无视教师法,无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无视当地中小学教师群体的合理合法的诉求而一意孤行。这些一意孤行的县区政府主职官员们的行径属于严重的渎职行为。因为他们既没有依法治教,又是对中央和国家政策文件的阳奉阴违;更重要的是,因为不能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而造成在职优秀教师逃离,新的优秀人才又不愿从教,出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和教师荒等严重的教育问题,直接导致当地基础教育严重滑坡,对今后也都带来严重的影响。这是人为的重大履职责任事故!这样的县区政府主职官员不追责,如何向当地人民和未来交代?如何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交代?如何向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交代?